每位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里面都会夹带一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拿到这份申请表之后,同学们会有很多疑问,没关系,答案在这里。
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包括那些类型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包括以下类型情况的学生:(一)脱贫家庭学生、(二)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四)低保边缘人口、(五)特困供养学生、(六)孤儿、(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八)烈士子女、(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十)残疾人子女、(十一)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十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间
一学年一申请。同学们于9月份开学初,如实填写并上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申请表》,申请表及准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入学后交给所在班级、学院进行困难学生认定。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新生同学中家庭经济困难的,个人申请(如实、准确填写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申请表》,该表可复印,电子版见附件),准备相关材料)﹣﹣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认定﹣﹣班级公示﹣﹣学院审核﹣﹣学院公示﹣学校审批﹣学校公示-﹣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是学校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措施的基础,是后期评定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相关补助的标准。如有疑问,请关注“濮医学工”微信公众号查询所属学院的热线咨询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接下来就是填写指南。主要是
一.谁需要填写?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 号)文件要求,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
申请表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以自愿为原则申请,无相关需求者不用填写。
二.为什么要填?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对学生实施资助的主要依据,学校将按统一的工作流程和认定分析方法,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进行确定,凡不符合要求,未通过认定的学生,不得列为资助对象。
三.怎么样填写?
1.表格填写
学校、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家庭人口
家庭人口数=学生本人(1)+家庭成员数
(一般以户口本中的人口数为准)
3.家庭通讯信息
要与人口一致,原则也是按照户口本人口数的要求进行填写。
家庭成员与学生关系:父女,父子,母女,母子,姐妹,兄妹,姐弟,兄弟,爷孙等等
工作单位: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可以写务工、务农,没有工作写无。
职业:务工、务农、学生等,没有工作写无。
健康状态:健康、良好、一般、较差、残疾。
4.特殊群体类型
特殊群体类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学校会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核实,勾选后需准备相应证明材料。
5.家庭人均年收入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填写为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年总收入/家庭总人口数),金额须与“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相对应,家庭总人口数须与表中家庭成员情况数加学生本人的总数对应。
6.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因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农田毁坏,生产生活资料受损严重,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需政府给予过渡期生活救助的。(没有就填无)。
7.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由于不能抗力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意外伤害,造成严重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该项指标不包含“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没有就填无)
8.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需要与家庭成员情况相对应。(没有就填无)
9.家庭欠债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应注明欠债时间、金额及欠债原因。学生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不纳入家庭欠债。(没有就填无)
10.受资助情况
条目式列举捐赠人信息、受助金额及受助时间(含家庭所在地政府资助、社会资助及在校受助情况。大一新生填写高中毕业后至今受助情况,其他年级学生填写上一学年受助情况)
11.填写要求
表内内容必须如实填写,不能空缺,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且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必须手写。(个人承诺就是诚信的直接体现,切勿提供虚假或夸大信息)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其他辅助材料
如属以下六类情况家庭的学生,除了上述《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申请表》可提前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原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风险未消除帮扶对象(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子女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截图(显示有"已脱贫享受政策"或"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相关字样),并标明截图时间,经办人签字及联系方式;
2.农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提供低保证复印件;
3.特困供养、低收入困难家庭提供救助证复印件;
4.18岁以下孤儿提供孤儿证,18岁以上孤儿提供民政部门认定材料;
5.烈士子女、优抚对象提供烈士证复印件或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
6.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提供伤残证复印件或伤残认定书复印件。
7.如不属于以上情况学生,可根据自身相应情况自愿如实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补充说明:确实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进行困难认定的,均可申请困难认定!